一、學院簡介
經濟與管理學院是長安大學成立最早的專業學院之一,擁有管理科學與工程、物流工程與管理(自設)2個博士點,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工商管理(MBA)、會計(MPAcc)、工程管理(MEM)、物流工程與管理、資產評估等5個專業學位碩士點。學院有工程管理、物流管理、會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5個國家一流專業建設點,工商管理1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及市場營銷、經濟統計學等8個本科專業。
學院現有教職員工159人,其中專職教師130人,教授22人,副教授48人,博士生導師16人,碩士生導師65人,外聘導師68人;含教育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專業指導委員會委員1名,陜西省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教指委副主任委員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教師4人,國家青拔、優青、陜西省“特支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霍英東青年教師獎”等省部級以上人才30余人次。
近3年來,學院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國家級和省部級基金項目100余項,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1項,其它社會服務科研課題200余項,項目經費年均1500多萬元;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210余篇,出版專著/教材30部;獲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部級科技進步獎共30項。
二、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1.招生專業: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
2.招生計劃:2025年學院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10名(含碩博連讀、普通招考、直接攻博),最終招錄名額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及相關要求的體檢標準。
3.須取得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正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
4.考生報考需所報考的導師書面同意。
(二)直接攻博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獲得目前就讀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碩博連讀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碩士二年級研究生須已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且無課程不及格或補考記錄。對學位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學科專業前30%的學生,允許有一門課程重修或補考但重修或補考后必須合格,同時須提供發表的學術論文、發明專利、全國性競賽獲獎等相關證明。
3.碩士一年級研究生須已完成第一學期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學位課平均成績排名在本學科專業前30%且無不及格課程,申請碩博連讀后必須正常完成第二學期規定的課程學習并不得有不及格課程。
4.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碩士學習期間業務上表現突出,具有博士研究生培養潛質。
5.入學方式為推薦免試的碩士研究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碩博連讀的資格。
(四)普通招考
1.滿足所有基本條件。
2.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并取得碩士學位證書的人員,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當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畢業證書)。
(3)具有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具有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①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入學當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級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②有6門報考專業碩士研究生主干課程成績(由學習課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③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或相近的研究論文至少2篇,會議論文、摘要、短評報道等除外;④獲省部級以上科技進步獎(限人民政府獎)一等獎前5名或二等獎前3名或三等獎第1名。
(4)長安大學職工和跨學科門類的考生不允許以同等學力報考。
3.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創新性科研成果,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訊作者)但第一作者為其指導教師發表本學科領域學術論文。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有個人獲獎證書)。
(3)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導教師排名第一。
(4)獲得校級及以上(含全國行業學會)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5)入選省部級及以上科技人才計劃。
4.外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英語四級(CET-4)成績不低于475分或六級(CET-6)成績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績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績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導教師為第一)發表SCI或EI檢索(含持有錄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論文。
(3)在英語為母語的國家留學一年以上。
(4)其他語種水平參照其評價體系(限我校博士招生簡章本專業規定語種)。
四、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清單
1.《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或《長安大學普通招考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
2.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信。
3.身份證復印件、碩士研究生學習階段的成績單。
4.學位、學歷證明材料:①提供學士學位證書、本科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碩士畢業證書復印件(應屆和在讀碩士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國(境)外學歷學位獲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碩士《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不含二級甲等醫院)或長安大學醫院的體檢報告(有效期一個月)。
6.科研計劃書一份。
7.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初稿或詳細摘要)。
8.本細則第三條規定的其他支撐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直接攻博
學校2024年10月份已完成直博生錄取工作,本次無需提交材料。
2. 碩博連讀
碩博連讀的考核復試錄取工作得根據學校春季學期補考工作進度來執行,具體材料提交時間請關注校內學生群通知。
3. 普通招考
(1)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在4月15日報名結束前向學院提交上述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申請材料電子版請按照材料清單順序掃描成PDF,命名為考生姓名+預申報導師姓名,發送至1781830438@qq.com,紙質版提交至陜西省西安市南二環中段長安大學經管學院213室。聯系人:許老師,029-82334511。
(3)普通招考考生完成報名后及時加入QQ群(群號:740819135),備注為:報考專業+報名號+考生姓名。
五、資格審核
直接攻博、碩博連讀、普通招考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由學院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辦法
1.直接攻博
學院組織復試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復試,根據復試成績按研究方向進行綜合排名,擇優確定擬定人選并公示。
2.碩博連讀
學院組織復試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復試,根據申請學生學位課平均成績(占60%)及復試成績(滿分100,占40%)按研究方向進行綜合排名,擇優確定擬定人選并公示。
3.普通招考
我院普通招考實行“申請-考核”制,符合申請資格的考生,由學院組織考核。
考核程序與成績由兩個部分組成:材料評議、復試考核。每部分成績均以百分制計,單項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總成績=材料評議成績*60%+復試考核成績*40%。
學院成立考核工作組,負責材料評議及復試考核。
(1)材料評議:學院考核工作組根據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對考生的學習經歷(含學業成績)、科研項目、學術水平、攻讀博士的科研計劃書、專家推薦意見書等進行評議。根據材料評議成績進行排名擇優復試。
(2)復試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不少于5名博士生導師組成考核專家組對申請人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綜合考察。復試考核原則上按照招生名額1:2進行差額復試。
(3)綜合考慮申請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察結果、申請材料、體檢結果,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擇優確定擬定人選并公示。
七、錄取辦法
1.根據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學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李想 孫啟鵬
成員:龔少博、楊偉、馬飛、白禮彪、徐永超
2.學院博士招生實行差額復試,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綜合考慮具體招生情況和培養條件,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非定向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4.錄取類別即為報考類別,不得更改。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規定時間提交人事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擬錄取的考生需向報考學院提交攻讀長安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書面保證,并承諾未被其他學校錄取;不提交書面保證的和省上錄取檢查時發現被其他招生單位重復錄取的考生,均按自動放棄我校入學資格處理。
6.錄取結果在學院網站公布。
八、其他
1.考生對博士招生工作有意見、建議或者申訴、舉報,可向學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組反映。
咨詢電話:029-82334511 投訴電話:029-82338933
郵 箱:1131470983@qq.com
2.其他未盡事宜以《長安大學選拔以直接攻博、碩博連讀、普通招考方式攻讀博士學位實施辦法(修訂)》及學校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附件3: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審批表(2025年)
長安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