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能力水平是博士學位授予標準基本要求。根據長安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步驟以及要求,博士學位申請人申請學位前需完成一定科學研究工作,取得與博士學位論文相關的科研成果,以體現博士學位論文工作的創新性,并作為博士學位論文送審與答辯的前提。
為嚴格審核程序,加強科研誠信監督,確保學位授予質量,現將2021年春季博士學位申請人在學期間完成科研成果清單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師生監督。
附:2021年春經管學院博士學位申請人在讀期間發表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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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