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拔范圍
推薦選拔的學生基本條件須符合《長安大學選拔以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方式攻讀博士學位實施辦法》》(附件1)中有關要求。
二、申請程序
1.碩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長安大學以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報名登記表》(附件2)或《長安大學以申請考核攻讀博士學位報名登記表》(附件3)以及相關支撐材料;
2.碩博連讀申請資格由學院審核,申請考核生申請材料由學院初審,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復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由各學院組織考核和復試;
3.復試后擬錄取的考生4月15日后登陸學信網進行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信息簡表;
4.復試后擬錄取的考生提交報考2021年長安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時間安排
1.2021年3月9日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提交到學院一樓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2.2021年3月10~15日,報考考生資格初審和復試。具體復試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3. 2021年4月15日~20日,擬錄取考生登錄學信網報名。
四、體檢須知
1.體檢醫院:西安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長安大學校醫院(本部),考生自行選擇;
2.體檢要求:體檢前不要進食,并將體檢結果(含肝功化驗單)送各學院。體檢表從體檢醫院索取,體檢表上必須貼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蓋醫院騎縫章,體檢結果有結論并有醫院體檢章,否則體檢無效;
3.長安大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畢業體檢并且合格者無需再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需再次復查確認;
4.長安大學在校學生復試時無需體檢,進入擬錄取后再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他要求
1.無指導教師接收者不予錄取;
2.本院學生成績排序,可以在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查詢。
聯系人:許老師 聯系電話82334511
附件:
1.《長安大學選拔以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方式攻讀博士學位實施辦法》
經管學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