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開展長安大學三人行“自強之星”社會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長安大學三人行“自強之星”社會獎學金評定辦法》有關規定,按照《經濟與管理學院三人行“自強之星”社會獎學金評分細則(試行)》,經學生申請、資格審查、獎學金評定小組初評、學院會議研究決定,擬推薦汪小琴等6名同學參評長安大學三人行“自強之星”社會獎學金,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通過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學院反映。
聯系電話:029-83135210
附:經濟與管理學院2018-2019學年長安大學三人行“自強之星”社會獎學金擬推薦名單公示
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