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科教學質量監控,了解和掌握本科教學工作的實際情況,解決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根據《長安大學領導干部聽課制度實施辦法》(長大教[2004]9號),現將本學期領導干部及學生輔導員聽課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員及時間
聽課人員:學校黨政領導;各院系黨政領導、系(所)主任及學生輔導員;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學生工作部(武裝部)、紀委辦公室、校工會、團委、發展規劃處、教務處、研究生部、科技處、人事處、計劃財務處、監察處、審計處、國資處、實管處、后勤處;黨校、就業與發展服務中心、渭水校區管委會辦公室、教育技術與網絡中心、繼續教育學院、圖書館、后勤集團各單位的副處級及以上干部。
聽課時間:每學期第一周至第十七周。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
二、聽課內容
對課堂教學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教師授課情況,包括教學態度、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2)學生學習情況,包括課堂紀律、學習態度等;(3)后勤保障情況,包括教學設施、教室衛生、多媒體設備等。
三、聽課范圍及要求
聽課范圍:校領導聽課對象主要從本人聯系的院系選定,也可在全校范圍內自行選定;各院系領導干部、學生輔導員聽課對象主要從本單位選定;各職能部門領導干部聽課對象在全校范圍內自行選定。
聽課要求:
(1)可隨機聽課,也可以有針對性地跟蹤聽課。課表請于學校門戶網站“我的信息”→“本科教務”→“綜合查詢”欄目查詢。
(2)聽課時,聽課人員須佩戴“長安大學聽課證”,不得遲到、早退,每次至少聽完一節課。沒有領過聽課證的,請到教務處教學質量與評估辦公室領取,電話:83135039。
(3)聽課結束后,聽課人員應及時、認真、客觀的填寫《長安大學領導干部聽課記錄表》,聽課記錄表可在教學質量與評估辦公室網站(http://pgb.chd.edu.cn)“下載中心”欄目查看下載,也可到教務處教學質量與評估辦公室領取。
(4)對于聽課中發現或師生反映的問題,涉及本單位的由各單位研究解決;涉及其它單位的,請及時反饋到教務處,由教務處協調相關部門解決。
四、聽課結果的統計與總結
(1)聽課記錄表由教務處負責收集統計。聽課結束后要填寫聽課記錄表并及時交到教務處教學質量與評估辦公室。教務處每兩周公布一次聽課表上交統計。
(2)教務處負責對本學期各單位聽課制度執行情況及聽課記錄表中所記載的主要情況和問題整理、統計和匯總,形成總結報告。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教務處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